我请了律师。
无论审讯多少遍,我都是那一套说辞。
窗户扣本就是坏的,不存在违背常理故意开窗的情况。
入室杀人的动机也在,我的脖子上有掐痕,眼球中有爆裂的血丝。
这一次,纵使他是我的丈夫,也不能按他家暴来处理。
只能是入室杀人,正当防卫。
警察怀疑我故意杀人,现场勘测了许多遍,但是却没有找到我蓄意杀人的证据。
他们找到了当初的那份协议,上面有赵伟安他妈的亲笔签名和手印。
只不过,协议上写的明明白白,我一次性付给赵伟安她妈两万块钱,她不再找安安的麻烦。
从此大家桥归桥,路归路,互不打扰。
当初安安那件事,是立了案的,只要他们略微调查,就会知道协议内容是真的。
一个风流成性的老女人,为了钱,有什么是不肯做的?当初为了做戏做全套,我还特意问组长借了两万块钱。
人证物证我都有,我有什么可害怕的?赵伟安没有其他亲人,除了他妈,没有人会揪着这件事不放。
他妈,尚生死难料。
纵使我有故意杀人的念头,只要我不承认,没有证据,谁能奈何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