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所周知,我是朱紫的舔狗,朱紫是沈竟思的舔狗。
我给她送花,她怕沈竟思误会,直接丢进垃圾桶;我买给她的奶茶,她转手就送给沈竟思。
沈竟思过生日,她眼也不眨地买了几千块的球鞋送过去,那钱,是我打工赚来给她交学费用的。
后来她如愿以偿地跟了沈竟思。
却在微博上发小作文求我回头,我反手晒出了出国的机票和名校offer。
……“沈青,你看沈竟思的朋友圈,朱紫给他送的这个鞋要好几千吧,她哪来的钱啊。”
寝室的同学拿着手机凑过来,上面是沈竟思发的朋友圈,九宫格的照片,和朱紫的合照也在其中。
“不会是你前两天给她的吧?
你可别再犯傻了,你自己的学费有着落了吗?”
另一个室友也凑过来。
照片上的两人笑容灿烂,显得我格外沉郁。
室友使了个眼色,识趣地不再多说。
我的学费,本来是有着落了,现在没了。
朱紫不接我电话,我一晚上都没联系上她,第二天,我在她宿舍楼下等到了她。
她看到我没有丝毫讶色,平静地接过我给她买的早餐,问我要下一学年的学费。
“我前几天不是给你了吗?”
“沈竟思过生日,我给他买球鞋了。
一年也就这一次生日,你知道他家的情况,送便宜的礼物他看不上的。”
是啊,沈竟思家有钱,所有要配最好的礼物,可是半年前我生日,却只收到校门口地摊买的围巾。
“我的钱只够我俩交学费。”
“那你把你的先给我呗,晚点直接转我吧。
还有半个月才开学,你赶紧去打工,我约了沈竟思去逛街,先走了。”
我侧过身,夏日的阳光有点晃眼,朱紫的身影背着光走远,她背着沈竟思送她的包包,那是我日夜打工也买不起的。
她正在慢慢褪去旧日的模样,只有手腕上的手链让我感到熟悉,那是她十八岁生日我送她的,也是我送过她最贵的礼物。
我跟朱紫一起在福利院长大。
我刚去的时候,她已经在那里待了一段时间了。
我那时已经4岁了,我很清楚的记得,我是被父母丢弃的。
我的父母待我并不好,非打即骂,有时还不给饭吃。
清明节的前几天,他们把我丢在山上,年幼的我边走边哭,满身泥泞,被上山扫墓的好心人送到警局。
警察查了好几天,才发现我没有户口,根本找不到我父母,于是我被送进了福利院。
我刚到的时候,内向又孤僻,总在哭,夜里睡觉也在梦魇。
朱紫很早熟,她那时是孩子中的小大姐,院长妈妈让她负责照顾新来的小孩。
她会在我哭的时候偷偷给我塞一颗糖,说吃了糖就会开心;她会主动照顾我吃饭,牵着我一起玩游戏,晚上睡觉梦魇,院长妈妈和老师还没来,她就先爬过来抱着我了。
她慢慢成了我幼年时的精神寄托。
福利院的生活不算难过,日子比我在自己家时还要好。
院长妈妈跟老师都很温柔耐心,小朋友间若是有小矛盾,朱紫都会挡在我前面,偶尔带着礼品来看望我们的社工也都很亲切。
最让小朋友开心的,是有人来领养的时候。
所有小朋友穿着自己认为最好的衣服,身上收拾的干干净净,排排坐着等待被挑选回去。
被选走的小孩能有一个“家”,他们的眼睛里总是充满期待和渴望。